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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的意见 (校字【2013】34号)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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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是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的重要工作。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具体落实我校“学科教学论人才培养计划”、“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促进青年教师从新手向熟手乃至专家型教师提升,发挥他们在教育教学工作上的创造性,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养目的

青年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旨在弘扬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精神,帮助我校青年教师快速适应教学工作,持续提升教学能力,掌握前沿教育教学理念,不断增强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发挥教研创新的积极性,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促使他们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

二、培养对象

根据任职年限与职称将培养对象主要分成三类,各类培养对象及其产生方式如下。

1.新任教师:刚入职且尚未定职的教师,全员参与培养。

2.青年讲师:任职5年以内的讲师,全员参与培养。

3.青年(副)教授:任职6年以上40岁以下的副教授、教授,择优遴选培养。

三、培养任务

培养工作应具有针对性。处于不同教学发展阶段的培养对象,应完成不同的培养任务。

1.新任教师培养任务:形成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职业态度,了解我校常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接受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熟悉教学工作的各具体环节,尽快适应教学工作。

2.青年讲师培养任务:形成立德树人、崇教爱生的职业道德,了解当代前沿教育教学理论,熟练掌握各教学环节的技能,灵活处理教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尝试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3.青年(副)教授培养任务:形成潜心钻研、勇于探索的职业精神,总结反思自身的教学经验、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在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等方面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革探索,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教书育人上具有示范作用。

四、培养计划

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系列培养计划,整体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向前发展。

1.对新任教师实施“教学入门”计划

培养方式:通过专题讲座、参观座谈、教学观摩等,促进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

培养内容:(1)举办“教学工作常规讲座”,帮助新任教师了解我校在教学工作方面的具体要求;(2)开展“名师教育教学经验讲演”,促使新任教师接受我校优良的教风、学风;(3)举行“教学基本技能培训”,训练新任教师各教学基本环节的实践能力;4)进行“精彩一课”观摩讨论,为新任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示范;(5)组织“专业教学研讨”活动,利用教研室的集体力量促进新任教师的教学发展。

2.对青年讲师实施“教学骨干”计划

培养方式:通过专题培训、教学竞赛、教学观摩,教学过程诊断,名师辅导等方式,不断规范青年讲师的教学行为,促进其成为各单位教学骨干。

培养内容:(1)开设“当代教育教学理论系列讲座”,帮助青年讲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2)举行“专项教学技能分解培训”、“教学现场综合指导”,全面提升青年讲师各教学环节的实践能力;(3)加强“学科教学设计与创新”训练,促进青年讲师专业教学能力的大幅提升;(4)开展“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进一步强化青年讲师教学设计、课堂管理、教学反思等能力;(5)实施“教学名师传帮带”,帮助青年讲师诊断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优化青年讲师的教学效果。

3.对青年(副)教授实施“卓越教师”计划

培养方式:通过专题研讨、项目资助、教育考察、成果推广,培养一批具有自己教育理念,富有创新精神的教育家型教师。

培养内容:(1)设立“教学改革与创新论坛”,为青年(副)教授交流教育教学经验提供平台;(2)开展“教学研究能力提升”系列培训,推动青年(副)教授积极从事教研活动;(3)实施“高等教育名校考察”,支持青年(副)教授赴国外留学考察,学习别国先进教育教学经验;(4)资助“重大教学改革项目”,大力扶持青年(副)教授开展教改研究,帮助其形成具有特色的教学模式;(5)成立“教学成果出版基金”,推广青年(副)教授的教研成果,助其在省内外产生良好影响。

五、保障措施

为了切实推进“培养计划”,将我校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落到实处,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建立青年教师协同培养机制。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在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由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实施。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动员和支持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项培养计划。同时,各教学单位应当鼓励“教学名师”带领新任教师、青年讲师开展教学研讨、提高教学能力。

2.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晋升制度。青年教师培养与职称晋升相结合,新任教师只有完成“教学入门”计划的培养内容方可入职受聘教学系列中级职称;青年讲师只有完成“教学骨干”计划(除“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的培养内容方可受聘教学系列高级职称;“卓越教师”计划须经申报审批,申报者参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的成绩应作为审批的重要参考;获选教师享受教研资助与其他相应待遇。

3.完善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度。学校遴选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显著、在教研方面有较大影响的教师,成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指导组;各教学单位应为新入职的青年教师配备教学导师,指导期为3年。学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指导组应积极组织各教学单位教学导师、教学名师开展指导工作,发挥他们的教学示范引领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教研能力。

4.落实青年教师培养经费保障。学校逐渐加大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的经费投入,不断推进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其中,“教学入门”计划培养周期为一年,“教学骨干”计划培养周期为两年,学校将列出专项经费保障其各项培训与教学指导工作;“卓越教师”计划培养周期为三年,学校除专款保障其各项培训工作,还将对受聘人员的教学研究、教学交流予以资助,入选其他人才计划者不重复经费资助,但享受入聘其它待遇。

5.加强对培养工作的监管力度。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对不同阶段青年教师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特别对入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青年(副)教授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管理监督,确保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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