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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师的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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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学校教师发展工作中的研究咨询、培训指导、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教学能力,同时赋能优秀教师,促进其自我成长、自我提升,构建教师发展共同体,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发展和完善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四川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实施办法》,学校拟招募相关专家和优秀教师组建四川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师团队。

一、工作职责

教师发展师团队在学校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领导下围绕教师教学发展规划制订、项目研究与开发、教师培训与咨询活动开展、教学竞赛指导、教师教学评价等方面开展专业性的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 为学校制订教师发展规划和教师分类培训方案、创新教学模式和教师发展路径、推进教师教学评估提供咨询与指导;

2. 开展学校教师发展专题的理论研究和项目开发工作;

3. 为校内一线教师提供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设计、教学评价、质量监控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与咨询服务;

4. 组织开展教师发展研讨、交流、分享活动;

5. 承担教师教学竞赛的指导和评审工作;

6. 承担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选聘条件

教师发展师采取教师自荐、学院推荐的方式产生,基本条件应满足: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 从事一线教学,专注教学并在教学方面有明显专长,教学成绩突出,具有相当的教学改革研究能力,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力(主要包括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一流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省级及以上高级别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教师等);或在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方面或基础教育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影响的教师及研究人员;

3. 关注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新趋势和新问题,善于教学反思,勇于教学创新,乐于分享自己在教学中的所得、所思、所悟,愿意从事教师发展工作。

学校也将结合高教改革形势、学校发展特点和教师教学发展需求在校外聘请合适人选加入教师发展师团队。

三、组织与保障

1. 学校将为教师发展师颁发聘书。教师发展师的相关工作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规定计算工作量,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2. 学校将为教师发展师开展教发工作、教改研究提供政策支持和平台支撑,组织教师发展师团队开展集体研讨和分享活动,为教师发展师个人提供国内外教师发展项目的培训、认证、交流等机会,促进教师发展师团队建设和个人成长。

3.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教师发展师团队的选聘、建设与组织工作,并将不定期扩增教师发展师队伍。

 

 

 

教学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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